泰道(替莫唑胺胶囊)
国外临床试验: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573 例患者随机接受替莫唑胺 + 局部放疗(n = 287)或单一放疗(n = 286)。替莫唑胺 + 局部放疗组患者在放疗首日开始服用替莫唑胺 75 mg/m2,每日一次,共 42 天(最多为 49 天)。随后在放疗结束后 4 周开始替莫唑胺单药治疗:28 天一个周期,每周期的第 1-5 天服药,每日 150-200 mg/m2,共 6 个周期。对照组患者仅接受放疗。放疗和与替莫唑胺联合治疗期间需要预防卡氏肺囊虫性肺炎(PCP),并持续到淋巴细胞减少恢复到 ≤ 1 级。
随访期间,282 例仅接受放疗的患者中有 161 例(57%)以及 277 例替莫唑胺 + 放疗的患者中有 62 例(22%)都再次接受了替莫唑胺的治疗。
总生存的风险比(HR)为 1.59 (95%CI 为 1.33-1.91),时序检验 p<0.0001,有利于替莫唑胺组。替莫唑胺 + 放疗组 2 年生存率较对照组高(26% 对 10%)。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患者采用同步放化疗加替莫唑胺单药维持治疗后,总生存时间与单独放疗相比有明显提高,并有统计学意义。(图 1)图 1. 总生存时间的 Kaplan-Meier 曲线(意向性治疗人群,ITT)常规治疗后复发或病变进展的恶性胶质瘤手术或放疗后复发或病变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患者(Karnofsky 体力状态评分 ≥ 70)的临床有效性数据是来自两项临床试验。一项是在 138 例患者(29% 患者曾接受过化疗)中进行的无对照试验;另一项是在 225 例(67% 患者曾接受过以亚硝脲类为主的化疗)中进行的替莫唑胺与丙卡巴肼(甲基苄肼)的随机、对照试验。这二项试验的主要终点为无进展生存时间(PFS),以 MRI 扫描或神经系统症状恶化情况进行判断。在无对照的试验中,6 个月的 PFS 为 19%。中位 PFS 为 2.1 月,中位总生存时间为 5.4 月。MRI 扫描的客观缓解率为 8%。
随机、对照研究中,替莫唑胺组的 6 个月的无进展生存 PFS 明显高于丙卡巴肼组(21% 对 8%,卡方检验 p = 0.008),中位 PFS 分别为 2.89 月和 1.88 月(时序检验 p = 0.0063)。替莫唑胺组和丙卡巴肼组的中位生存时间分别为 7.34 月和 5.66 月(时序检验 p = 0.33)。6 个月时,替莫唑胺组患者存活的比例明显高于丙卡巴肼组,分别为 60% 和 44%,卡方检验 p = 0.019。以前接受过化疗患者的 Karnofsky 体力状态有改善,可达到 80 或以上。
与体力状态恶化(KPS 评分保持在 60 以上或至少降低 30)的时间相同,神经系统症状恶化时间的数据,替莫唑胺组也优于丙卡巴肼组。对于这些终点的中位进展时间,替莫唑胺组比丙卡巴肼组长 0.7-2.1 月(时序检验 p ≤ 0.01-0.03)。间变性星形细胞瘤一项全球多中心的前瞻性、非随机的 II 期试验,评价了口服替莫唑胺治疗首次复发间变性星形细胞瘤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46% 患者的无进展生存时间达到 6 个月。中位无进展生存时间为 5.4 月。中位总生存时间为 14.6 月。根据对 ITT 人群的集中评价,缓解率为 35%,13 例 CR 和 43 例 PR。包括 43 例持续病变缓解,缓解率为 61%。ITT 人群中有 6 个月无事件生存时间达到 44%,中位无事件生存时间为 4.6 月,与无进展生存时间相似。对于适合组织学检查的人群,有效性结果也相似。患者达到放射学客观缓解或维持无进展状态时,能提高和保持其生活质量。国内临床试验2005 年在中国进行的注册临床试验为多中心、开放、随机、阳性药平行对照的试验。比较替莫唑胺和司莫司汀治疗经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的疗效和安全性的研究。本研究共入选受试者 144 例,替莫唑胺组 79 例,司莫司汀组 65 例。替莫唑胺起始剂量 150 mg/m2/天(曾接受过化疗者)或 200 mg/m2/天(未接受过化疗者),连续 5 天口服给药,每 28 天为一治疗周期;司莫司汀起始剂量 150 mg/m2/天,1 次顿服,每隔 28 天给药 1 次;两种药物治疗期均为 2-6 个月。治疗至 6 月时,替莫唑胺组和对照组的无进展生存率分别为 78.29% 对 55.08%,p = 0.0384; 临床总缓解率(包括完全缓解和部分缓解)分别为 45.83% 对 21.27%。试验表明,替莫唑胺在治疗复发性胶质母细胞瘤(GBM)和间变性星形细胞瘤(AA)的疗效方面可能优于司莫司汀。